(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旨在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公司董事会需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具有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防止非法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应及时重新评估项目可行性,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进展。公司可以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履行审批程序。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