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举行,由董事长靳保芳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73,007,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89%。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发行H股股票方案、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处理H股发行上市有关事项、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投保董事监事高管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增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等。
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