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8,313,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47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股;网络投票股东1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8,312,955股。中小投资者共1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127,017股。
选举结果如下:由鑫堂、林锋、张纯银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胡涛、赵诚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