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9:30在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向国机财务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4,608,942,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928%,网络投票股东529人,代表股份346,448,833股,占4.8027%。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无特别决议议案和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决议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