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核。
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了初步磋商,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2024年11月4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全体股东签署《意向协议》,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5日起停牌,并发布相关停牌公告。2024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
公司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本次交易预案、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声明并保证,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