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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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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4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苏同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424,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7%;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535,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6%。本次权益变动后,许譞持有公司股份7,600,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洪清法持有公司股份2,289,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

公司股东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共计9,889,241股被司法拍卖,买受人许譞在本次网络拍卖中以人民币100,171,628元的价格竞买成功公司股票7,600,097股,买受人洪清法在本次网络买卖中以人民币28,966,829元的价格竞买成功公司股票2,289,144股。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司法执行及过户程序已实施完毕。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导致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22.67%下降至18.76%,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苏同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经公司核查确认,买受人许譞、洪清法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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