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受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2日发布,定于2025年3月31日15:00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卢继卿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83名,持股2,492,107,731股,占总股本76.8259%。现场出席股东1名,持股2,051,014,485股;网络投票股东482名,持股441,093,246股。董事、监事、高管依法出席。会议无临时提案,审议并投票表决《关于投资建设甘肃庆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绿电聚合试点项目一期工程1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491,751,031股,占99.9857%,反对296,840股,弃权59,860股。中小投资者同意16,615,969股,反对296,840股,弃权59,860股。议案获通过。会议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