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纪鹏、贺强、管清友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意见。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三人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为公司以及主要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3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