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0万元,用于北京、上海、佛山等城市的1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项目开发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响应政策号召,助力行业平稳发展。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方式采用竞价确定利率和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保利集团批准及上交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募集资金将用于政策支持的“保交楼、保民生”相关房地产项目,不会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非生产性支出。公司承诺将采取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股东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