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职,现汇报如下:2024年3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境内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外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展示了较高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确保财务状况真实反映并提出有益内控建议,审计结论客观准确。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对关键审计事项给予充分关注,保障合规经营。事务所保持高度独立性,与治理层、管理层良好沟通,确保审计客观公正。
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16项议案,讨论年度审计策略、计划、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审查报告、沟通等方式监督审计工作,保障质量、合规性和独立性,未发现违反审计准则行为,提升了审计效率和效果。
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监督,推动审计工作优化完善,建议董事会继续支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加强沟通协作,提升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