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变更原因和时间为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特此公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