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化纤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吉林琴明世兴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议并召集,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4:00在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2.3384%,中小投资者同意20.55%。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11,585,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其中,现场出席8人,网络投票91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由吉林琴明世兴律师事务所出具并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