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新材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无法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71,79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8.43元/股,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完成,每股派息0.1元。回购资金总额约为82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将有所变动,但不会影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