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所进行了核查验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包括: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3年5月16日和2024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第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次、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321.3万份股票期权,因2024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为9.74%,未达到130%的业绩考核目标,不符合行权条件。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