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健米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凌志雄))
凌志雄作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尽责,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7次临时股东大会,凌志雄均亲自出席并投票赞成所有议案。此外,他还参加了11次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7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凌志雄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包括关联交易、承诺变更、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评估等情况。针对关联交易,他认为定价方式公允,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于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申请,他表示同意,认为延期理由合理且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4年各季度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缺陷。此外,公司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凌志雄对此表示赞同。报告期内,公司还进行了部分高管的聘任和解聘工作,凌志雄参与了相关审议并认为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