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行权价格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大华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4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879,660股限制性股票及因2024年度业绩未达标而未能解除限售的19,665,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20,544,960股,回购价格为8.16元/股,支付金额合计167,646,873.60元。此外,公司审议通过了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5.015元/份。本次回购注销及行权价格调整已履行必要程序,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及履行减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