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辉光电自2021年12月至2025年3月期间,经过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包括草案、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并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2024年3月28日及2025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和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4年公司业绩未达考核要求,拟回购注销464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22,566,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回购价格为1.84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3,809,437,625股。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股份注销登记和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