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科飞测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3月15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5年3月28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议案,授予价格由30.69元/股调整为30.55元/股,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满足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授予日为2025年3月28日。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