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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 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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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根据2025年3月28日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修订。细则明确了经理层人员的任免、职权与职责、总经理办公会议、资产处置及投资决策权限、报告制度、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等内容。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细则规定了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及禁止情形,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总经理需每季度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离任时需进行离任审计。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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