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鲁文高))
本人鲁文高,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芯海科技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
四、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五、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芯海科技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等资格之一。
八、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九、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经通过芯海科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本人承诺在担任芯海科技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特此声明。声明人:鲁文高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