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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闫艳)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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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闫艳))

闫艳自2024年1月19日起担任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职业准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秉持客观、审慎原则对审议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注重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闫艳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六次、股东大会两次,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六次,未列席股东大会。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并评估销售、生产、研发等关键环节,为业务调整提供建议。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较好履行责任和义务。

闫艳积极关注定期报告工作计划,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确保年度报告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严格把关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及及时性。报告期内,公司为三家子公司提供合理银行融资担保,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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