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宝山、王志成、刘永前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对独立董事李宝山、王志成、刘永前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的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