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照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李旭修先生、真虹先生、范黎波先生、汪平先生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旭修先生、真虹先生、范黎波先生、汪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