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益电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汪林、陈文洁、唐艳玲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