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在该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包括派息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具体调整公式为:P=P0-V 和 P=P0÷(1+n)。调整后,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9.65元/份调整为30.15元/份。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待《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实施。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