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任务,为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杨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天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将以其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为上述业务提供质押和抵押担保。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上述融资额度的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监事会认为,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