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康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及谭精忠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100%股权。针对本次交易,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自初步磋商起即重视保密工作,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可控;与证券服务机构签署书面协议约定保密范围及责任,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要求与会者签字保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控制知情人范围,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知情人及过程,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履行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