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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股份: 华康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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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康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谭精忠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以下第三方机构: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4、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上述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此外,公司还聘请北京鼎立众诚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材料制作等服务。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发布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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