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以上意见由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