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阅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能够有效执行,对经营管理各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报告真实、完整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