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和《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提22,800,474元和26,248,536元激励基金,共计49,049,010元,向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分配。业绩激励基金以年度为单位计提,考核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提取依据为经审计的对应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是否达标,提取上限不超过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的3%。2024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37.27%,可以提取激励基金。奖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且个人绩效考核均合格。本次奖励对象未出现不能作为奖励对象的情形。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不会对公司2024年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和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