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审计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管理层编制的《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管理层的责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必要程序。审核意见认为,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已按规定编制。审核意见仅供华北制药公司2024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审核报告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