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14:30在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日发布,距召开日期已满15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13人,代表股份183,504,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6302%。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44,400股;网络投票股东710人,代表股份183,360,395股。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60,356,117股,占87.3852%;反对21,799,703股,占11.8796%;弃权1,348,975股,占0.735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0,216,117股,占87.3756%;反对21,799,703股,占11.8887%;弃权1,348,975股,占0.7357%。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