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接受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10:00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持有表决权股份670,893,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9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3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1,157,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4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五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第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