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3月27日经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批准修订。该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细则规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九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可设副主席一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通过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战略及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和评审,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委员会审议。委员会根据评审小组提案召开会议,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评审小组。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主席在票数相等时有权多投一票。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