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3月27日经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批准修订。细则旨在规范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为三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核查董事会架构、研究选择标准、选定具备资格的人选、确保董事会构成多元化、评定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等。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当选条件和选择程序,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席主持,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