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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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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就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80000股,并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8069645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426336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433087股。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合计为1009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1009000股,将于2025年4月7日起上市流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显示,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限售股数量1009000股,本次上市流通数量1009000股。保荐机构认为,华海诚科上述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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