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结果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6亿元债券产品,并给予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相应授权,有效期为24个月。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2月21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注册100亿元额度,并取得《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其在24个月内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债券。
根据上述授权,招商局港口作为发行主体于2025年3月24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了总额20亿元的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如下:中期票据名称为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5招商港口MTN001,代码102581356.IB,期限3年,起息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兑付日期为2028年3月25日,实际发行总额20亿元,发行价格100元/百元面值,发行利率1.98%,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可在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查看。招商局港口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