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举行,由董事夏玉龙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2,116,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80%。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9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739,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66%。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68,610,468股,占98.7115%;反对2,934,800股,占1.0785%;弃权571,500股,占0.2100%。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233,165股,占91.9837%;反对2,934,800股,占6.7097%;弃权571,500股,占1.3066%。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