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43.6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3.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7.0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1.2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年产1.2万吨电子级氧化铜粉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韩亚半导体提供借款22,137.53万元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韩亚半导体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韩亚半导体与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