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结合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4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情况,对风险防范和控制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契合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长远发展的需求,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一致认可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持续关注内部控制的优化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蔡震 欧阳志雄 曾英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