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电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了多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对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相关规定编制,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针对《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对于《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因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