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达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报告指出,福达股份2015年和2020年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0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101,742.2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106,895.52万元,结余资金15.06万元已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28,307.1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28,173.3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17.03万元,其中195.02万元存于专户,122.01万元为信用证保证金。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2023年7月至2024年8月期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已按时归还。2022年4月,公司变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
公司因募投项目延期未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的监管警示和关注函,并已进行整改。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