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制度旨在规范董监高的任职管理,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素质和能力,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监高任职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德才兼备。任职资格包括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遵守法律法规等。禁止担任董监高的情形涵盖受市场禁入措施、公开谴责等情况。提名、选举、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董监高任期按公司章程执行,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六年。公司每年对董监高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职业操守等。董监高应遵守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泄露秘密等。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