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人员需遵守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制度规定,相关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且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
公司应在特定时间内向深交所申报相关人员及其亲属的身份信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深交所将根据上年末持股情况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并解锁相应股份。相关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且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如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
此外,相关人员及其亲属在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且公司应在窗口期前发出提醒。违规买卖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分并追究责任。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