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融资额度的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计划在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总合同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融资额度,其中母公司融资额度为30亿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子公司融资额度为170亿元。该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等业务。具体的业务品种、融资额度及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融资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年度债务融资计划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间调剂使用融资额度,并决定融资方式、融资金额及签署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融资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融资业务另行召开会议审议。
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预计融资额度审议通过之日止,有效期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新增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融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