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内容涵盖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需经审计。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如公司经营方针、重大投资、重大诉讼等,应及时披露。公司还应披露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等信息。
信息披露程序包括内部审批、重大信息报告、临时公告草拟审核、定期报告编制审核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公司还应建立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渠道,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