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徐光华、葛扬、顾朝阳、谭世俊、孙立军出具的《独立性情况自查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光华、葛扬、顾朝阳、谭世俊、孙立军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他们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