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信息等。公司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设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舆情工作组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负责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信息上报等工作。证券部统筹管理舆情信息采集,借助监测系统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信息,跟踪股票价格变动情况,并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各职能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
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召集会议决策,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如调查事件真相、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等。公司对违反保密义务、擅自披露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