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各职能部室、子公司、分公司主要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销售与收款、货币资金等高风险领域。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手册》开展评价工作,制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安排整改。董事长吕正风签署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3日。